【甄選訊息】歌劇院「2025-2026年駐館藝術家計畫」甄選|即日起收件至8月25日
「歌劇院駐館藝術家計畫」是臺中國家歌劇院為鼓勵藝術家著重研究、實驗與實踐之過程,關注當代藝術之多元性,主動深化在地連結、拓展國際合作,進而創作跨越時代文化語言之新作所設立。
申請資格
30歲(含)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在臺居留證、工作許可證明之自然人。
申請方式及流程
-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日) 23:59止
- 收件方式:一律以E-mail收件,請將申請資料寄至 nttartist@npac-ntt.org。
- E-mail主旨請註明「2025-2026駐館藝術家甄選 - OOO(申請者姓名)」
- 即日起
開放收件 - 8/25(日)
收件截止 - 10/7(一)
第一階段評選結果 - 11/4(二)–11/8(五)
第二階段面談 - 11/18(一)
公告評選結果
計畫內容
甄選名額:至多2名。
駐館時間: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
展演地點:以歌劇院之中劇院、小劇場或公共空間為原則(含忘我廳、凸凸廳、空中花園),亦可於歌劇院合作單位之場域進行展演。
展演時間:依駐館計畫協調2026年檔期。
駐館創作:以歌劇院三大系列節目策劃主軸及內容特色,結合提案計畫,發展以國際連結合作為目標之全新作品。
駐館任務:
★「藝文推廣」
(1) 藝術教育推廣:藝術家駐館第一年(2025年)以臺中、彰化、南投、苗栗及雲林地區做為藝術擴散區域,並以各級學校師生、多元共融族群或一般大眾為受眾,結合藝術專長規劃及辦理20場藝文推廣活動(不包含駐館作品推廣)。駐館藝術家可參考歌劇院官網「NTT+探索學習」「藝術進校」專區,與歌劇院共同策劃與執行本項計畫;也可自行規劃於社區、學校或其他不同單位或組織進行。
(2) 駐館作品推廣活動:每年2場,二年共4場。
★「階段呈現」:2025年11月底前需辦理公開階段呈現1次,做為創作前期總結,呈現形式可依創作類型及進度與歌劇院討論後決定。
計畫資源:
★「經費支持」:
(1) 提供2025年「藝文推廣」活動經費,依實際計畫編列,至多新臺幣25萬元整 (含稅)。
(2) 提供2025年「階段呈現」製作費及駐館作品推廣活動2場費用,依實際計畫核定至多新臺幣30萬元整(含稅)。
(3) 2026年藝文推廣活動及駐館創作經費另議。
★「排練場地」:依使用時間及檔期安排,提供歌劇院排練室。
★「駐館創作展演地點」:同二、計畫內容第(三)點,提供歌劇院場地或歌劇院合作單位之場域做為2026年新作展演。
聯絡資訊
臺中國家歌劇院|藝術教育部
林小姐/電話:04-2415-5893
朱小姐/電話:04-2415-5826
E-mail:nttartist@npac-ntt.org
(請於週一至週五 10:00─18:00聯繫)
注意事項
- 需服兵役者,請斟酌能否配合執行駐館工作期程。
- 入選者保證所提供本計畫整體內容及相關影音、文字等資料,均無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
- 本計畫獲選者同意與歌劇院簽訂合約書,雙方之權利義務、撥款及核銷事宜,或未於甄選辦法列入之事項,悉依合約書辦理。本計畫相關經費之稅款由歌劇院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等相關法規扣繳。
- 獲選者於歌劇院駐館期間如參與其他任何活動或演出,須事先知會歌劇院,並於相關文宣標註「臺中國家歌劇院2025-2026駐館藝術家」。
- 本計畫辦理過程之攝、錄影等相關紀錄資料,歌劇院均擁有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及修改、刊登廣告、編製數位影音檔案、印製海報或出版專書之相關權利。
- 歌劇院保留本計畫內容異動與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