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辦法】2024-2025 NTT+音樂劇人才培育工程| 9月1日收件至11月30日
臺中國家歌劇院(以下簡稱歌劇院)於2019年啟動「NTT+音樂劇平台」,以培育臺灣音樂劇創作、演出及製作人才為目標。其中NTT+音樂劇人才培育工程(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創作孵育」及「製作發展」兩年兩階段陪伴音樂劇創作者築夢。創作者通過徵件及讀劇呈現,前後兩次評選後,歌劇院將進一步提供演出場地、製作經費及行銷資源,及邀請創作顧問與製作團隊加入,讓作品完成世界首演。
2024年歌劇院與韓國音樂劇協會第四年合作,藉由創作交流研討與展演製作發展,持續發掘及培養華文原創音樂劇人才,挹注臺灣音樂劇創作能量。
申請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在臺居留證、工作許可證明之自然人。
2. 以編劇及詞曲創作共同報名為佳,如以個人報名劇本創作,將由本計畫安排作曲人選。每位創作者(含共同報名者)以2件作品為限。
作品類型及規範
1. 未經公開發表之華文原創音樂劇,若由小說、漫畫、電視劇或電影等原作改編,須檢附著作權授權書或意向書等授權證明文件。
2. 作品規模
- 以歌劇院小劇場為演出場地之設定。 【請參考歌劇院官網小劇場技術資料】
- 演出總長度:60分鐘至80分鐘,不含中場休息。
- 演員人數:5人以下
3. 申請者須提供以下資料進行審查:
- 基本資料
- 創作概念:300字以內
- 角色設定表:每位角色200字以內
- 劇情大綱:500-1000字
- 全劇分場大綱:每場200字左右摘要,應含場景、故事情節及曲目名稱
- 5首歌詞:自選全劇中任5首曲目之歌詞及其劇情對白
- 共同創作者含作曲者,需提供詞曲創作之作品集
計畫內容
入選名額
初選:經書面審查,遴選至多5件作品進入第一階段創作孵育及全本讀劇呈現。
決選:依全本讀劇呈現,評選至多2件作品進入第二階段製作發展及售票演出。
計畫資源
編劇顧問:韓國編導暨CJ文化基金會藝術總監趙容新(CHO Yong-shin)。
製作團隊
第一階段全本讀劇呈現:由製作循環工作室擔任製作統籌團隊,媒合臺灣音樂劇導演,完成全本讀劇呈現。
第二階段製作演出:由本計畫媒合臺灣音樂劇導演與製作團隊,完成首演製作。
創作及演出製作期程
入選者須全程參與課程,配合本計畫工作期程及相關宣傳活動。
【第一階段:創作孵育】(初選入選劇本)
▶ 線上講座2堂:2024年1月,由韓籍編劇顧問及臺灣專業師資分享音樂劇創作經驗與基本概念。
▶ 線上劇本指導3次:2024年3月至8月,編劇顧問提供劇本架構及內容之建議。
▶ 全本讀劇呈現決選: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期間,於歌劇院角落沙龍以Demo伴奏帶進行全本讀劇呈現(需含完整曲目)。
【第二階段:製作發展】(決選入選劇本)
▶ 線上劇本討論1次:2025年1月,編劇顧問提供全本劇本內容修正建議。
▶ 全本讀劇暨討論會2場:2025年3-5月。
▶ 售票演出3場:2025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或9月1日至9月7日,於歌劇院小劇場公開正式演出。(票房收入歸主辦單位所有)
創作及演出製作經費
1. 創作
- 初選入選劇本創作獎金:新臺幣(下同)5萬元整(含稅)。
- 第一階段讀劇呈現劇本及詞曲創作費:15萬元整(含稅)。
- 第二階段售票演出劇本及詞曲創作費:10萬元整(含稅)。
2. 演出製作:由製作團隊提出製作預算,經主辦單位審核。
- 每檔至多150萬元整(含稅)
- 製作演出期將不另提供劇本及詞曲創作費。
宣傳資源
歌劇院於本計畫期間在官網、社群媒體、文宣品露出入選作品相關介紹。
歌劇院或授權第三方製作單位於本計畫期間進行創作紀錄及節目錄影等攝、錄影/音等之著作權歸歌劇院所有。
申請方式
1.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月30日(四)24:00止,逾期恕不受理。
2. 收件方式:請至【歌劇院官網報名系統】申請及上傳相關附件。
3. 申請資料相關附件如下:
4. 本計畫聯絡窗口:臺中國家歌劇院 藝術教育部 黃小姐
電 話:04-2415-5832(請於週一至週五10:00~17:00來電)
E-mail:yhhuang@npac-ntt.org
徵件辦法
詳細計畫內容請見徵件辦法說明。
評選方式
1. 初選:書面審查
- 審查內容包括申請者資格及申請資料是否完備、作品原創性與發展可行性等。
- 評選結果於2024年1月1日(一)前公告於歌劇院官網,並以E-mail個別通知。
2. 決選:全本讀劇呈現
- 繳交全本劇本,並於2024年12月20日(五)至12月22日(日)期間全本讀劇呈現1場次,請務必保留讀劇呈現劇場週完整時間,由歌劇院安排讀劇場次。
- 評選結果於2025年1月1日(三)前公告於歌劇院官網,並以E-mail個別通知。
重要期程
注意事項
需服兵役者,請斟酌是否能配合本計畫工作期程及出席相關活動。
申請者若以同案申請通過歌劇院其他甄選計畫,經查證及確認後視同資格不符。申請資料缺件、逾時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申請者應保證所提供本計畫整體或部分內容及相關資料,均無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若有違法或致侵害歌劇院權利情事,應由申請者負責。
本計畫辦理期間之攝、錄影等相關紀錄之著作權為歌劇院所有,使用於包括但不限公開播送、行銷宣傳、編製光碟、印製海報或出版專書等之相關權利。
本計畫相關經費之稅款由歌劇院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等相關法規扣繳。
兩階段分別入選者須與歌劇院簽訂合約書,雙方之權利義務悉依合約書辦理。
歌劇院得保留本計畫內容異動與最終解釋權。